赵先生在信中留下了他的电话号码,希望我有时间能和他联系,他说他很想和别人聊聊,他现在已经被这样的感情折磨得快崩溃了。于是,我拨通了他的电话———
大学里,爱上同窗的她
第一个她是我大学同学,大一时我们开始谈朋友。她长得一般,但绝对是贤妻良母型的女孩,从我们交往那天开始,她就无微不至地照顾我,我们相处4年了,我没有给她买过一件东西,可我的东西基本都是她买的。比如买衣服,我根本就不用和她上街,她给我买回来的肯定穿着合体并且我也很喜欢。她对我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,她知道我的所有喜好。
大学毕业后,我们租了一间房子,虽然我们没有结婚,但她却已进入了妻子的角色。每天下班她都准时回家,买菜做饭洗衣服,样样都是她做,生活上的事根本不用我操心。她很勤快也很善良,我身边的朋友没有一个不羡慕我的。
我作为准女婿也经常去她家,她父母已经完全把我当作自己人。我家在外地,并且我刚上班没有什么积蓄,但是她家里人什么都不说,只要我对他们女儿好,这就足够了。按理说这种日子我应该知足了,可是两年前,不经意间我又认识了另一个女孩,我的感情从此一分为二。
(赵先生在电话里问我,是否能分清他说的这两个女孩,他说他现在头脑很乱,如果分不清的话他可以用A和B来区分。说完后他又自我解嘲地说,谁听了这个故事都会笑话他,但他现在心里真的很乱,就是想找个人说出来。)
在异乡,邂逅另一份爱
我是做销售工作的,因工作需要,单位派我去了另一个城市。虽然女朋友对我有万般不舍,但考虑到我的前途也只能哭着和我告别。这样,我离开了宁波。
做销售工作每次见到客户都要留名片,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把名片给她的,当我收到她发的短信时感到很意外。不过出于礼貌我还是回了短信,我们就这样开始了交往。这个女孩比我女朋友小几岁,无论是长相还是身材都比我女朋友好,这也是我愿意和她接触并且喜欢她的原因吧。说心里话,我刚开始和她交往时,只是想玩玩,一个人在异乡很寂寞,而她的出现无疑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新的色彩。
我的事对她毫无隐瞒,她知道我在宁波有女朋友,并且已经相处了4年。可她说没关系,只要我对她好就可以了。说心里话,那时我对她的感情只是出于猎奇,尤其第一次和她在一起发现她已经不是处女,我对她更不认真了。我们同居的那段日子,她对我照顾也很周到,做饭、洗衣样样都干,但我对她仍是没有太多的热情。她也带我去见她的父母,但是以同学的身份去见的。她父母对我好像并没有太多好感,这点我毫不在意。毕竟我也没把她当作我的女朋友。和她在一起的那段日子,为了不让女朋友起疑心,我每个月都要回宁波看她。
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对自己这么好的女朋友,不知道谁还像我这样有福气,我被这种虚荣紧紧地包围住了。
累了,两个都放不下
今年我又回到宁波工作,仍和女朋友在一起。但是我发现自己回来后想得最多的却是另一座城市的她。尤其是7月份她和我提出分手后。有人说:“失去以后才知道珍惜。”以前我并不理解这句话的真正意义,现在我却完全体会到了。
现在我整夜无眠,为了不让女朋友起疑心,我说我要在网上看电影,电脑开着,眼睛却盯着天花板。有时半夜出去喝酒,只为麻痹自己想她的那根神经。我的反常表现女朋友似乎很理解,我出去时她总是站在门口对我说,你早点回来。我知道我对不起女朋友,可我真不知道要怎样才能不去想另一个女孩。
7月份她离开我后,我工作也不要了,经常找各种理由去那个城市见她,可每次她对我都是冷冰冰的。我问她为什么这样对我,她说她想过自己的生活。
前几天是她的生日,我打电话给她,我说我为了她会放弃所有的,她在电话里没说什么就挂断了,让我心里很难过。我当时就想,如果她现在答应回到我身边,我会马上和女朋友分手选择和她在一起。 (赵先生说到这里忽然停下来,问我听没听过“失去了你,得到整个世界又如何?”这句话。他说,现在他就是这种感觉。我问他,如果和那女孩和好,你真的会和女朋友分手吗?赵先生沉默了好一会儿,对我说那样他同样会很内疚。)
我现在很痛苦,不知道如何选择。也许大家会认为我是个很自私的男人,这一点我也不否认,但我也是个有理智的男人,我虽然想去找她,但是我害怕我们的感情最后没有结果,而又失去现在的女朋友。脚踏两只船,累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来……
(电话那端传来盲音,赵先生没有说完,我最终没有听到他选择谁的答案,不过“我很累”这三个字却印在了我脑子里。)
●编后语
这样的故事实在不新鲜。但也正因为不新鲜,才有在这个稿子后面说三道四一番的必要。
看过一个电视纪实片,说的是吸毒者的事。一个男人为了帮助自己的女友戒毒,竟自己亲尝毒品,希望自己染上毒瘾后再跟女友一起戒。结果,不但没有帮女友戒掉吸毒,自己反而不能自拔,最后死于艾滋病。
这个故事似乎与本文主题不合,但我想说的是:婚外情或者说恋外情也跟毒品一样,千万不能因为自己寂寞,或者对某个异性好奇,就去尝试,一旦陷进去,不但得不到双倍的幸福,反而会连原来的幸福都弄丢了。
难道不是么?否则,本文的主人公也不会喊“很累,很痛苦”了。

